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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吨剧毒废酸排进株洲下水道  3名涉案人员被捕
admin专业号 | 2013-7-12

 

发布: 2013-6-18 12:00 |  作者: admin |   查看: 0次

6月17日,株洲环保局发布《关于“5·6”环境污染案的情况通报》,详细通报了“5·6”非法偷排强酸案始末。同时,《长株潭报》记者从株洲检察机关进一步确认,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已在6月14日正式对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洪浪、贺德意、姜建兵予以批准逮捕,涉嫌的罪名为污染环境罪;另一名涉案人员刘锡彪,则在接受进一步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本报记者 青泉 王欢 通讯员 曹浪波 刘亮 株洲报道

偷排

为节省成本剧毒废酸倒至城市下水道

今年5月6日中午12时30分,株洲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在石峰区汇亚服装市场停车场,槽罐车车主李洪浪指使雇用的司机贺德意、押运员姜建兵,将异地运回的剧毒工业废酸偷排入城市下水管道。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时,发现装有约21吨以上废液的槽罐车,已通过城市下水管网倾倒了3吨以上的废强酸。经《长株潭报》等媒体连续报道后,此事件在株洲引起震动。

通过试纸测定,废水呈强酸性,废液中PH值、COD及锌、氯离子等污染物均严重超标,属于废强酸液危险废物。如未经处理由城市下水管道进入湘江,将直接危害到饮用水源的安全。环保执法人员向公安110报警,并将当事人移送至石峰区清水塘派出所,公安机关迅速立案查处。

5月7日,株洲市环保局成立了以局长李必农为组长的“5·6”专案指挥领导机构。当天株洲市成立了公安、环保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

调查组5月9日查明,废强酸液来自长沙,是由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株洲市佳旺化工贸易公司法人代表刘锡彪处置,而株洲市佳旺化工贸易公司又委托车主李洪浪从长沙运送到株洲龙泉洗水总厂作酸碱中和处置。这些单位都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据该槽罐车司机贺德意、车主李洪浪、株洲市佳旺化工贸易公司刘锡彪交待及从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查取证得知,自2011年下半年起,从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运到株洲的废强酸液约132车,总量约2524吨,为节约运输成本和获取最大利益,其中一部分倾倒至城市下水管网。

危害

倾倒废酸水约450吨造成经济损失39万余元

据李洪浪交代,送到株洲市一家环保公司处理的废水大概有100多车,倾倒在停车场下水道的大概有20车,每车大概21吨废水,共倾倒了450吨左右的废水。根据李洪浪的安排,贺德意和姜建兵于2013年2月底的一天、2013年4月28日和2013年5月6日,分别将3车共44吨左右废水,排入了株洲市石峰区汇亚服装市场停车场内的城市下水道。

经查,废水处理合同人、株洲佳旺化工贸易公司法人代表刘锡彪于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与位于长沙的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以60元每吨的价格承包该公司的废水回收业务,刘锡彪再以40元每吨的价格,将废水运给株洲市芦淞区一家环保公司处理,同时将该废水运输业务,以大车1100元、小车1000元的价格转包给李洪浪。

经环保部门检测,该废水中含有强酸和重金属物质属于危险废液,经湖南省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鉴定,李洪浪等人偷排的废水与城市生活污水进入株洲市霞湾污水处理厂处理区,给该厂所造成的损害达397335.8元。

据查,类似的违法情况还不止这一起。类似行为都是从长沙、浏阳、湘潭、江西等地偷运到株洲,并利用中午或晚上,倾倒在清水塘附近企业下水管网或沟渠,造成株洲市霞湾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间歇性严重超标,严重影响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并威胁到长沙、湘潭饮用水源安全。

追查

3名涉案人员被批捕1名仍在接受调查

5月10日下午6时

株洲市公安局专案组、株洲市环保局专案组召开碰头会,对该案性质予以认定,并确定每天晚上8时召开公安、环保专案研究会,互相通报办案调查进展情况。当晚,石峰公安对涉案人员李洪浪执行刑事拘留。

5月13日上午

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会同株洲公安、环保、检察部门,在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召开案件进展情况通报会和案情分析会。

5月15日

石峰公安对涉案人员刘锡彪执行刑事拘留。

5月20日下午

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又会同株洲检察、公安、环保部门,在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案件进展情况通报会和案情分析会。

5月21日

石峰公安又对涉案人员司机贺德意及押车员姜建兵执行刑事拘留。

6月7日

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将案件移送石峰区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

6月14日

石峰区检察院经过大量调查补证,于6月14日正式对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洪浪、贺德意、姜建兵予以批捕;另一名涉案人员刘锡彪,则在接受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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